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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通知
信息来源:林业局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发布时间:2017-09-30

各县、区人民政府,各管理区管委会,经开区管委会,市政府有关部门,市直属有关单位,中央、省属驻张有关企事业单位,军分区,各人民团体:

101日开始,我市将进入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火期。今年汛期全市降水量较大,林区植被生长茂盛,可燃物载量较高,极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。随着秋冬季的到来,林区林事、农事生产用火及进山旅游、祭祖等活动大量增多,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加大,防火形势十分严峻。为切实做好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,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
第一,严格落实责任。10月中旬,将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,这次会议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。当前我市承担着京津冀协同发展、京张携手筹办冬奥会、建设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的重要任务,确保森林草原防火安全不仅是一项极其重要的业务工作,更是一项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秋冬季,特别是“国庆节”、“十九大”、“寒衣节”等重点时期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,杜绝麻痹思想和懈怠情绪,从讲政治、顾大局、保稳定、促发展的高度出发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严格落实防火责任制,把各项防火责任落实到岗、落实到人,实现防火责任全覆盖。

第二,健全工作机制。近年来,我市先后制定出台了《森林火灾处置应急预案》、《森林防火实施细则》、《清明节特别周森林防火规定》、《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办法》、《森林防火重点管理乡镇实施办法》和《市级领导包联县区森林防火工作方案》多项规章制度,规范了全市森林防火工作。各县区也要及时出台符合本地实际的相关文件,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,确保各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有序开展。

第三,加大宣传力度。各县区要将今年春防期间好的宣传经验做法进行推广,在原有宣传方法的基础上,创新宣传手段,创建宣传平台,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全面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,重点加强对外来人员和林内作业点等重点人群、重点区域的宣传力度,切实做到防火宣传全覆盖。同时,要发动广大干部群众兼任护林宣传员,实现人人懂防火、人人管防火的目标。

第四,开展五清工作。各县区要切实加强对五清工作的领导,及时制定五清计划,明确责任人员,落实责任地块,确保清理工作于12月底前全部完成。要适时组织对本地区五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,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,要调动各方力量,及时解决,确保工作按时完成。

第五,强化队伍建设。各县区要根据《张家口市森林防火实施细则》(张政字〔20156号)有关规定,按照县(区)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专职干部不少于5名、乡(镇)不少于3名的标准,配齐县、乡防火办专职工作人员;要按照级火险县区100人,级火险县区60人,乡镇8人的标准列编制、列经费,配齐专业森林消防队伍,及时开展业务培训和实战演练,全面做好打大仗、打恶仗的准备,确保专业队伍遇有火灾能够拉得出、用得上。同时,要按照每千亩林地不少于1人的标准配齐护林员,落实护林员工资待遇,确保发挥实效。

第六,做好备战备勤。进入秋冬季防火期后,全市各级森林草原防火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,保持信息畅通,坚决杜绝脱岗、漏岗现象。各级消防队伍要靠前驻防,全面进入备战状态。各级护林员、巡逻队、检查站要全部上岗并及时开展检查巡护工作。同时,要做好预警监测设备(通讯基站、林火视频监控、火险因子采集站)和扑火机具装备的检修维护工作,一旦发生火灾,要做到重兵投入、快速扑灭,确保森林草原资源安全。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7929